今报讯(今报记者 李冰)日前,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2023年社区医院建设名单的通知。名单显示,共有28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社区医院建设标准,其中我县两家医疗机构上榜,分别是郊尾镇卫生院、鲤南镇卫生院。
据悉,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区医院建设的通知》(闽卫基层函〔2021〕46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社区医院创建。根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查自评和各级卫健行政部门的审核推荐意见,2023年7月中旬,经省卫健委组织专家现场评估有28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社区医院建设标准。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通过评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向所在地卫健行政部门申请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加注社区医院为第二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