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发布

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仙游今报 2024年04月08日

  记者近日从教育部获悉,为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教育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规定明确,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定期开展教职工、安保人员消防安全培训。

  规定要求,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结合学生、儿童的年龄和认知特点,组织开展以用火、用电、火灾报警和逃生自救为主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宿舍管理员应接受专题消防安全培训,必须具备火灾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学生儿童疏散逃生的能力。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