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印发《莆田市实施2024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工作方案》,5月1日12时起,莆田周边海域进入长达3个半月的伏季休渔期(5月1日12时起至8月16日12时)。
休渔作业类型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据统计,全市将有639艘渔船,(钓具渔船除外)参加伏季休渔。今年伏季休渔,莆田市将严格执行船籍港休渔制度,所有应休渔船务必于5月1日12时前返回船籍地指定渔港停靠伏休,做到“船进港、港规范、网封存、人上岸”。
《方案》指出,严禁外省籍渔船违规在莆田海域停靠。自愿休渔的钓具渔船,应提前主动向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并签订承诺书。未参与休渔的,应严格执行渔船进出港报告、船位监测、渔获物定点上岸等制度,严禁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等规定进行捕捞。
伏休期间不得擅自变更作业类型、作业方式;禁止收购、销售、运输非法捕捞的冰鲜杂鱼。活鱼运输船应当严格执行进出港报告制度,严禁运载捕捞渔获物。
据介绍,全面伏季休渔开始后,执法部门将继续紧盯海面、港口、市场三大重点区域,严打违规捕捞行为、严管伏季休渔渔船、严查违禁渔获,全力抓好伏季休渔管理。
市民若发现身边存在违反伏季休渔制度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渔政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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