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讯 (今报记者 李冰)近日,福建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本次报考对象为我省机关事业单位、中央驻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勤人员以及上述用人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及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
据悉,凡政治思想、工作业绩考核合格,按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参加并完成岗位继续教育培训的工勤人员或派遣(聘用)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按所从事的岗位工种报考。具体申报条件共有四个,一是新入编在岗的工勤人员或派遣(聘用)人员,可申报所从事工种的初级工考核;二是在本工种初级工岗位上工作满5年;或工龄满10年且已取得本工种初级工资格,可申报本工种中级工考核。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证明,党校、军队院校本科同等有效学历视同),可直接申报所从事工种的中级工考核;三是在本工种中级工岗位上工作满5年;或工龄满20年且已取得本工种中级工资格,可申报本工种高级工考核;四是在本工种高级工岗位上工作满5年并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技师课程班结业);或工龄满25年且已取得本工种高级工资格,可申报本工种技师考核。
此外,记者了解到,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6月12日至6月27日登录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中心网站(http://220.160.53.9)报名。考试科目为《公共课程》《专业理论》和《技能实操》共三门,全省统一笔试拟安排在9月份,技能实操现场实际操作测试拟安排在7~9月份,具体时间由省工考中心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