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补偿机制的“仙游实践”

仙游今报 2025年06月04日

  木兰溪源头所在的西苑乡

  □沈琳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确认全国53个县纳入生态综合补偿重点区域名单,仙游成功入选。这一消息不仅是对仙游县生态保护工作的肯定,更标志着我国生态补偿机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仙游的成功实践表明,生态补偿机制正在从政策理念转化为具体行动,从零星试点发展为系统制度,为破解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提供了有效路径。这一机制的深化与完善,将成为连接“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重要制度桥梁。

  仙游此次入选并非偶然,而是长期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必然结果。作为木兰溪上游地区,仙游通过架构机制促进生态补偿规范化、资金保障推动生态补偿常态化、创新拓展助力生态补偿市场化,实现了流域综合治理的显著成效。10个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的优异成绩,正是这种制度创新的直接体现。值得注意的是,仙游的成功经验中,是其构建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这反映了我国生态补偿机制从单一行政补偿向多元共治的转变趋势。

  值得一提的是,仙游县实施的《莆田市木兰溪流域生态补偿办法》,通过建立上下游协同治理保护机制,让下游受益地区为上游保护地区的生态贡献“买单”,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本共担、效益共享。这种制度创新不仅具有经济意义,更具有重要的社会公平价值——它让生态环境保护不再只是道德义务,而成为一种可以获得合理回报的经济行为。

  当前,我国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仍面临诸多挑战。补偿标准如何科学确定?补偿资金如何确保可持续?补偿效果如何量化评估?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仙游的经验表明,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与市场的协同发力。一方面,政府要通过立法保障、财政支持等方式为生态补偿提供制度基础;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碳汇交易、水权交易等市场化补偿方式,形成多元化的补偿渠道。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仙游“创新拓展助力生态补偿市场化”的做法,为破解生态补偿资金短缺难题提供了新思路。

  从更深层次看,生态补偿机制的完善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仙游入选生态综合补偿重点区域,正是对这一战略部署的具体落实。下一步,随着仙游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的完善和项目的落地实施,我们有望看到一个更加成熟、更具可复制性的生态补偿“仙游模式”。

  仙游的实践告诉我们,生态文明建设不仅需要理念引领,更需要制度保障;不仅需要政府推动,更需要市场发力;不仅需要短期投入,更需要长效机制。从这个意义上说,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是一场深刻的制度变革,它将重塑我们的发展方式和价值观念,为美丽中国建设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