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讯(今报记者 唐伟 通讯员 郑海燕)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可总有人屡次以身试法,触碰法律“红线”。7月14日晚,驾驶员郑某因二次饮酒驾车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关中队当场查获。
当晚,城关中队民警在紫檀南街开展酒驾查处专项统一行动时,一辆二轮电动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当车辆行驶至检查点时驾驶员郑某浑身酒气却仍然辩称是自己喝了“红牛”,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为35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在民警的再三追问下,郑彬终于承认了自己饮酒驾车的事实。
在对其作进一步调查时发现,郑某于2021年就曾因饮酒驾车被榜头中队查获,并进行了依法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于郑某二次酒驾的行为,民警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1300元、两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